表揚信
溫州市保安服務總公司: 溫州交運集團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與您貴單位簽訂合同以來,保安隊伍管理上,勞動工作紀律表現十分滿意,贏得我公司對貴公司保安服務工作管理十分肯定。特別是2012年12月份我公司檢測站財務工作工作人員,在發保安月工資時,因操作疏忽多發100元人民幣,您保安公司保安隊長陳永芳,對工作很認真、信用,在不知情地前提下,上門并與我公司經理室聯系,歸還多發100元保安工資,贏得大家一致稱贊。于本年1月份因年終即臨,我總公司經理室因考慮保安隊伍穩定性及隊員個人切身利益,提前放發1月份保安工資,解決隊員生活。我總公司財務室通知保安隊長陳永芳來代領,經過陳永芳保安隊長細心認真地核對,交運集團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財務室多了一名隊員幾天工資,正月初七早上上班時,他很早來我公司總經理室一分不少地歸還錯發保安月工資。他高尚的品德、忠誠的信用、愛崗敬業的精神,值得我公司全體員工的學習。 謝謝!保安總公司領導培養了這位優秀的保安隊長,我公司借貴信表揚他,希望大家向他學習,也同時希望我們保安服務工作合作愉快。
溫州交運集團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|